温州摄影家 >> 关于举办第15届“菱华奖”征稿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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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15届“菱华奖”征稿通知关于举办第15届 《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的征稿通知
根据温政办〔2002〕148号和温政办〔2012〕61号文件精神,《温州年鉴》编辑部、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温州市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第15届《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经研究,定于2014年3月31日开始征稿,4月30日截稿。 作品题材要求及评奖规则参见《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章程(详见温州史志网www.wzdsw.gov.cn、温州文联网www.wzwenlian.cn、温州市摄影家网www.wzsyj.com),参赛申请登记表和作品标准样式图请登陆以上网站下载,欢迎广大摄影者踊跃投稿。 地址: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636室 电话:88969628 《温州年鉴》编辑部 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 章 程 《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由温州市地方志办公室牵头,《温州年鉴》编辑部、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温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每年举办一次,今年为第15届赛事。本赛事坚持的主旨是:人本、和谐、发展;强调的理念是:开阔的社会视野、真实的历史记录、敏锐的洞察目光、独到的审美意识、强烈的视觉冲击、优秀的摄影技巧。 一、作品题材 1、自然与环境(代码A):温州行政区域内的动植物、自然风光、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及人居环境、城镇风貌等。 2、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代码B):党政领导机关、部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按计划或有组织地举办的活动现场。包括:重要和大型会议、展会和展览、典型的民俗活动、重大节庆活动、外事活动和重要的合法宗教活动等。突发事件是指无法预见和非事先安排而发生的事件现场,包括自然灾害、人为事故、重大疫情等事件现场。 3、人物(代码C):主要反映温州各行各业有突出贡献并获得国家级奖励和荣誉称号的人物,或在社会各界有广泛影响的人物和杰出的人物。人物也可以是温州区域以外(包括境外)的温州籍人士或在温州创业、工作和生活的非温籍人士(包括外国人)。奖励或者荣誉称号也可以是我国参与或认可的国际组织所颁发。 4、经济社会和人文风情(代码D):全社会各界各行各业发展状况等,如:农村农业及生产活动、工业企业及生产活动(包括温州特色产业)、对外开放及对外交流、市场建设和商业流通、驻温部队及预备役部队的各项活动、公安及其各专项斗争、司法诉讼审判等法律事务、财政税务金融、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状况、社区活动、残疾人事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成果等。 各阶层市民丰富多彩的日常生活,包括:娱乐、养生健身、旅游、敬老哺幼、扶弱助残等活动,市民合法宗教活动、民俗活动等。 5、教科文卫体(代码E):反映教育、科技、文化(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医疗卫生(含社区医疗)、体育等各领域的活动、交流、竞赛和成果。 二、作品要求 1、作品所摄地须在温州市行政区域以内。作品拍摄时间限定在 2、作品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展示温州、反映温州、聚焦温州,真实记录温州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亮丽美景。 3、每位作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组照作品每组精选3-6幅,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且每幅作品要有详细说明。横、竖幅作品同组,一律按横版排列)。 4、作品规格7吋至10吋免装裱。作品背面的右上角用蓝色圆珠笔标明作品序号,除此以外不应有任何可能暴露作者身份的标记。作品序号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5、作者身份和作品内容在征稿通知书附设的《参赛申请登记表》(附件1)中说明。 参赛作品要具备以下要素:拍摄时间(精确到年月日)、拍摄地点(精确到具体地名)、事件的详细说明、景物的规范名称、人物的真实姓名。作品内容说明真实有效。 每幅作品都应有一个概括作品内容主题的标题,标题应简明精炼贴切。标题打印在照片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不得出现。(详见附件2)。 6、作品应标明参赛类别。参赛类别由作者自行根据作品题材的五类分别选择填写。 7、作品一般要求彩照(历史照片除外),作者对作品只允许进行色阶、对比度调整和裁剪等,不得改变场景原貌。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8、作品邮寄至《温州年鉴》编辑部,或直接送交《温州年鉴》编辑部(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00号 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636室 邮编:325009 电话:88969628)。寄送信封标明“摄影赛”字样。 9、除特殊情况,不符合本要求第1至5项的作品将有可能失去参赛或获奖的资格。 10、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还。除商业用途外,《温州年鉴》编辑部对获奖、入选作品拥有使用权。 11、作品画面可能导致的与任何第三方有关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与赛事举办单位无关。 三、评奖委员会和评奖原则 1、评奖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副主任在评委中产生。评委人数为单数。如评委缺席,可补足缺额。 评委会的任务是制定评奖办法,评选获奖作品,决定奖项予缺。 2、评奖原则为公正、公平。评奖的主要参考指标包括题材、摄影技术、表现手法等。作品内容说明和作品标题也作为评奖的重要参考指标。 3、评委会设立争议终裁小组,由评委会正副主任组成。终裁小组的任务是裁定评奖过程中评委会无法解决的争议,必要时启动评奖技术程序备位程序。本裁定为最终裁定。 四、奖项设置 本赛事设立年度综合大奖、金奖、银奖和优秀奖 。 1、设年度综合大奖1名。综合评价最佳的作品获得本奖。 2、设金奖、银奖2个等级。金奖5名、银奖8-15名。 3、设优秀奖若干名。 4、根据年度图片实际需要,经评奖委员会同意,可设入围奖若干名。 5、同一作者原则上不重复获得等级奖。 6、获奖评定结果将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可在《温州年鉴》上刊用。 五、附则 1、参赛作品的征稿及截稿日期以征稿通知为准。 2、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 3、评委作品不参与本次赛事,仅供《温州年鉴》编辑部使用。 4、评奖委员会拥有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 5、本章程作为征稿通知的附件颁发后,在赛事年度内不可以修改。 6、凡参加本赛事者,均被认定为自动承认本章程。
附件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