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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申报通知

省直、各市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已经启动2014年下半年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申报、推荐工作。请省直、各市摄影家协会或申报者本人于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时上报省摄协秘书处,以便我会及时审议、推荐。


一、需递交的评审材料:


(1)凡具备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均须按要求填写《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入会申请书》(见附件一)。


(2)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拍摄的作品8件(10英寸,背面标注作品名称),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应提交获奖、发表、入选等有效证明材料;


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关于摄影教育的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图书出版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有关业务且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从事摄影组织工作或摄影志愿者组织和服务工作的申请人,应由所在团体会员或相关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等出具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明材料,另需提交本人摄影作品8件(10英寸)、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均不限制);


获得过中国摄影金像奖各类奖项者,以摄影业绩获得过长江韬奋奖的申请者和以其他业绩提出申请者,需提供自述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


(3)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复印件一份。


(4)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张。


(5)2寸个人标准证件照2张。


(6)评审费50元。


(7)单独一页列出申请人业绩条件所得具体积分及条目。


二、注意事项:


1.申报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必须是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会员。


2.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必须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件或扫描件,刻录成光盘与纸质材料一同寄送。


3. 自2013年7月1日起中摄协已实行新版入会细则(见附件二)。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0分以上(含10分,其中必须有4分以上为中国摄协或所属部门相关条件)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核算方式参看新版《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解读(见附件三,附件四),并在申报材料中单独一页列出申请人业绩条件所得具体积分及条目。


4.申请人应由两名中国摄协会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此外,本人签名处必须签字,否则一律退回。


5. 评审费可随评审材料一起提交,也可单独邮局汇款,汇款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建德路9号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沈峰收,邮编:310006。


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杭州市建德路9号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沈峰 收(备注:***2014下半年国会会员申报材料)


邮编:310006


联系电话:0571-87039017 沈峰 0571-87020617李夏姗


电子邮箱:zjsx@vip.163.com


更多摄影资讯信息请参看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浙江摄影网http://zjpa.zjphoto.org/,或关注浙江摄协新浪微博及微信公众号: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2014年11月6日


附件一: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入会申请书

附件二:新版《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附件三: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解读1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