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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温州市摄影家协会新会员申报通知
各县(市、区)摄影家协会: 2016年下半年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吸收、推荐、评审工作已经启动,请省直、各市摄影家协会于12月25日前将会员申报材料及时上报我会,以便申报者按时参加评审。 一、需递交的评审材料: 1.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书》(见附件一)一份。 2. 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提交省级以上影展影赛获奖、入选证书复印件、作品发表刊物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另需本人摄影作品4幅(规格10寸); 从事摄影理论研究、教育、图片编辑、图书出版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证明和相关业绩材料; 从事摄影组织工作的申请人,应由所在团体会员单位或相关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等出具书面意见,另需提交本人摄影作品4幅(10寸)。 3. 2寸个人标准证件照2张。 4. 评审费50元。 二、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基本条件、申请程序等请参看《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见附件二)。 2. 各县(市、区)摄影人申报市级会员,须由2名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推荐,并加盖当地摄协印章。市直由所在市直机关盖章推荐。 3. 50元评审费随评审材料一起提交。 4. 请严格按照《温州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书》填写个人信息,方便后期信息录入,沟通联系。表格内容需电脑打印,签名处可以手写。 5、除申请表可以装订外,其余材料请勿装订。 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5号708室 邮编:325000 (2016市级会员报送报材料) 联系电话:56785095 朱永春 点击下载附件一《温州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书》 点击下载附件二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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