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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21届《温州年鉴》“菱华奖” 摄影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21届《温州年鉴》“菱华奖” 摄影赛的通知
根据温政办〔2002〕148号和有关文件精神,温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温州市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第21届《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摄影赛征稿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至5月30日。 作品题材要求及评奖规则参见《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章程(详见温州史志网http://wzszw.wenzhou.gov.cn、温州文联网http://www.wzwenlian.cn、温州市摄影家网http://www.wzsyj.com),参赛登记表和作品黏贴示意图请登录以上网站下载或与市志办殷洁联系,电话:88969626 。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踊跃投稿。 附件:1.《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章程 2.第21届《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参赛登记表 3.作品黏贴示意图
温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2020年3月13日 附件1
《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 章 程
《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由温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温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每年举办一次,今年为第21届。本赛事的主旨是运用摄影这一特有的艺术形式,以开阔的社会视野、现代的视觉语言来呈现温州的精彩瞬间,展现温州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文风尚,留存具有思想性、艺术性、文献性的影像资料。 一、作品题材 1.自然与环境(代码A):温州行政区域内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及人居环境、城镇风貌等。 2.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与生活(代码B):包括党政机关、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按计划或有组织地举办的活动现场,特别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涌现的感人事迹、场景;农业农村及生产活动、工业企业及生产活动(包括温州特色产业、民间工艺、民营企业创新活动等)、对外开放与交流、市场建设和商贸流通、驻温部队及预备役部队的各项活动、公安及其各专项斗争、司法诉讼审判等法律事务、财政税务金融、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状况;反映教育、科技、文化(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医疗卫生(含社区医疗)、体育等各领域的活动和交流、竞赛和成果等。 二、作品要求 1.作品所摄地必须在温州市行政区域以内。作品拍摄时间限定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作品内容要紧扣主题、贴近群众、贴近现实生活,聚焦温州、展示温州,真实记录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温州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亮丽风景。 3.每位作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8幅(组照作品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且每幅作品要有文字说明。如横、竖幅作品同组,一律按横版排列)。 4.作品规格:10吋(20.32cm×25.40cm)。作品背面右上角用蓝色圆珠笔标明作品序号后,不得出现其他透露作者身份的标记。作品序号均使用阿拉伯数字,同时提供电子版格式要求为JPG文件,不小于3M,每张电子版照片的说明应与纸质照片说明一致。 5.作者身份和作品内容在征稿通知书附设的参赛登记表(附件2)中说明。 参赛作品说明要具备如下要素:拍摄时间(年月日)、拍摄地点(具体地名)、事件的详细说明、景物的规范名称、人物的真实姓名。作品内容说明真实有效。 每幅作品都应有简练贴切概括主题的标题,标题打印在照片下方留白处,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详见附件3)。 6.作品应标明参赛类别,由作者根据作品题材选择填写。 7.作品一般要求彩照(历史照片除外),作者对作品只允许进行色阶、对比度调整和裁剪等,不得改变场景原貌。如违反即取消参赛资格。 8.作品邮寄至温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0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643室,联系人:殷洁,邮编:325009,电话:88969626)。信封标明“摄影赛”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642016144@qq.com(注明摄影作者姓名)或到年鉴编辑部拷贝。参赛作者请加入微信温州年鉴摄影群(sanxiao647)以便于联系。 9.参赛作品需纸质照片、电子版照片齐备,缺一不予参加评奖。 10.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还。除商业用途外,温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对参赛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 三、评奖委员会和评奖原则 1. 评奖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副主任在评委中产生。评委人数为单数,如评委缺席,可补足缺额。评委会的任务是制定评奖办法,评选获奖作品,决定奖项予缺。 2.评奖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评奖的主要参考指标包括题材、摄影技术、表现手法等,作品内容说明和作品标题也作为评奖的重要参考。 3.评委会设立争议终裁小组,由评委会正副主任组成。终裁小组的任务是裁定评奖过程中评委会无法解决的争议,必要时启动评奖技术程序备位程序。本裁定为最终裁定。 四、奖项设置 本赛事设立年度综合大奖、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 1.设综合大奖 1名、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15名、优秀奖若干名。 2.参赛作者原则上不重复获得等级奖。 3.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优先在《温州年鉴》上刊用。 五、附则 1.本赛事不收取任何评审及报名费。 2. 参赛作品的征稿及截稿日期以征稿通知为准。 3.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 4.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展览出版、宣传、收藏及处置权,凡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此项规定。 5. 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所有参赛者投稿视为自动承认本章程。 6.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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