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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苍南县巾帼风采女性摄影比赛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1917 发布时间:2013-12-21 
文章描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使我县广大女性自觉地把个人的梦与中国梦联系起来,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充分展现女性在职业发展、婚姻家庭、社会生活中的精彩人生及独特魅力,以光影捕捉女性的崇学、乐善、务实、向美和创新创造创优风采,颂扬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苍南县妇联、温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巾帼风采女性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苍南县妇女联合会、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苍南县摄影家协会  
三、比赛主题
    以“追寻梦、记录真、践行美”为主题, 参赛作品需以摄影艺术独特的角度,真实记录女性在个人梦想中素质提升、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创业创新;在家庭生活中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家庭幸福、邻里和睦;在社会生活中热心公益、扶贫帮困、志愿服务、文明和谐等精神面貌,全面反映我县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蓬勃发展的可喜成就,共筑中国梦。
四、参赛对象
全市广大女性摄影爱好者、各级摄影协会女会员
五、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800元;优秀奖50名,奖金各200元;另设组织奖若干名。
六、参赛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苍南县境内按“比赛主题”要求拍摄或县外苍南籍女性题材。
     2、参赛作品风格、体裁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提倡新作。作品数量不限,单幅或组照(不超过6张粘连一起)均可参赛。
     3、参赛作品须具有纪实性、原创性、艺术性,须为原创照片,谢绝经过合成加工、改变原始影像的照片,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参赛作品放大10寸,照片背面请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作品需要附简短文字说明。
     5、获等级奖作品不兼得。评选后向获奖作者调集原始电子文件,不能提供原片或原始数据者将取消获奖资格。
     6、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用于本地形象宣传为目的出版、发布、展览、演示等用途,不另付稿费。
     7、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七、投稿方式
    即日起至2014年2月15日止,参赛者可将作品寄送县妇联妇女儿童部(地址:县行政中心729办公室,联系电话:68881770 ),并在信封正面右上角注明“巾帼风采女性摄影比赛”字样。
八、评选方法
     1.评选活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奉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2.评选结果将在苍南妇女网站(http://www.cncn.gov.cn/www/funvwang/)、温州市摄影家协会网站(www.wzsyj.com/ )发布和报道。凡向本次大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则,不合规格作品不参评。
    3.本次大赛入选作品展览及颁奖仪式将于2014年“三八”节期间举行。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苍南县妇女联合会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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