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文明同行"青少年摄影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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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4139 发布时间:2010-9-25
文章描述:为进一步推动机关和社区青年的工作全面活跃,提高机关团员青年和社区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激发广大青少年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爱岗敬业、勇于创新、自觉奉献的热情,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
为进一步推动机关和社区青年的工作全面活跃,提高机关团员青年和社区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激发广大青少年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爱岗敬业、勇于创新、自觉奉献的热情,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团市委决定联合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温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第三届温州市机关青年文化节暨首届社区青少年文化节活动。 “青春与文明同行”――青少年摄影大赛系次此 文化节活动之
一。由 共青团鹿城区委承办
一、参赛范围:
全市机关团员青年、广大社区青少年,年龄在 40 岁以下的摄影爱好者 均可参赛,也可以以单位团组织集体组织参赛 。
二、作品要求:
1 、作品主题:围绕温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社区、街道呈现出的巨大变化,通过手中的相机,对身边的人、事、物、景等方面进行记录,用最近的距离和最客观的发现与捕捉,真实地反映温州的闪光点,反映温州新面貌。
2 、作品规格:彩色、黑白、数码(数码照片以原始底版为准)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一组不得超过 6 幅。尺寸于 7 ― 10 寸、在作品背后注明标题、作者姓名、单位、邮编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参赛作品不收底片,来稿一律不退。入选作品调底片,由组委会统一制作,用毕后交还作者。
3 、截稿日期:作者将参赛作品于 8 月 31 日 前寄送往鹿城团区委(墨池坊 1 号 8 号楼 2 楼),邮编: 325000 , 联系人:潘小乐 ,电话: 88280461 。本次征稿不收参赛费。
4 、已经发表、获奖作品仍可选送。参赛摄影作品涉及版权、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有作者本人负责。
五、评选原则:
1 、不厚名人、不簿新人、尊重艺术、客观公正、公开原则。
2 、评委会将由我市著名摄影家组成。
六、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七、展览: 所有的获奖作品将在市区艺术橱窗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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