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创业的女性最美丽”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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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1862 发布时间:20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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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创业的女性最美丽”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瓯江口新区妇联及市级其他功能区相关组织,各县(市、区)摄影家协会,市直有关单位,市妇联各团体会员及下属单位:
为了充分展示温州女性在参与经济建设中所取得的成效,展现温州女性创业者风采,温州市妇联、温州市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创业的女性最美丽”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广大摄影爱好者。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8月底(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三、作品内容
所有体现温州女性创业题材的作品均可投稿参赛。要求通过对近5年来女性在温州经济建设中美好瞬间的捕捉和记录,展现温州女性聪明睿智、善吃苦、能创业的精神风貌,展示独特的温州女性创业地域文化特点,反映出温州创业女性在经济建设中的贡献。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拍摄对象必须是创业女性本人。
(二)参赛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不超过六幅,以一幅计。尺寸一律为10英寸(长边),异型片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入围照片请作者提供数码原始文档(采用“JPG”格式,不低于3MB像素)。
(三)参赛照片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以及100字以内的作品内容说明(包括创业女性从事行业和创业项目等)。
五、奖项设置
组委会将通过初选和复评两个阶段,评选出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各200元。
六、投稿须知
(一)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
(二)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所有投稿者均视作认同本活动规则,主办单位有本次大赛及相关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投稿地点:温州市妇联城乡部(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321、1326室)。
七、有关要求
各级妇联组织和摄影家协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宣传动员,积极征集摄影作品。联系人:黄崇来、项依诺;联系电话:0577-88968640、88965253。
温州市妇女联合会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2013年7月1日
[发表人:影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