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金猴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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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1889 发布时间:201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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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王谷,沉睡千年的深山幽谷,封闭古老的原始丛林。有静寂远古的野生物种,雄踞奇壑的群猴霸主。她古朴、神奇、奥秘,是令人神往的处女圣地。经过文成县猴王谷风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8年的精心打造,巧妙创意,终于揭开了她神秘的面纱,绽放大山的热情。为了充分展示她美丽的自然景观,丰富的动植物资源,达到资源保护、科普教育等宣教效益,待举办本次“金猴杯”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成县猴王谷风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文成县林业局
文成县旅游局
文成县石垟林场森林公园
文成县摄影家协会
二、参赛对象
欢迎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游客参加摄影大赛。活动期间各级摄影家协会(县、市、省、国协)会员凭本人会员证免收门票。
三、活动安排
1、影赛拍摄时间:2015年3月20日——2015年 4月 22日截稿日;
2、获奖作品展出时间:2015年 4月28日;
3、影赛拍摄内容:猴王谷景区内自然景观、猴子形象、文化景观。
四、参赛须知
1、热忱欢迎各级摄影协会会员、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赛作品必须是反映猴王谷景区内自然景观、猴子形象、文化景观等内容的作品;
3、作品创作形式、风格手法不限,每位作者选送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组照每组照片限4-6幅。
4、作品须在2015年3月20日—— 4月 22日期间内拍摄。
5、参赛作品一律为10寸纸质作品(一边宽长不限)。入选获奖作品统一调用5M以上数字原始图片,不及时提供者视为自动弃权,建议使用RAW格式拍摄。
6、投稿作品须注明:参赛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7、作者对选送作品只可做反差、亮度、对比度和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进行添加、删抹、挪移等改变原始图像性质的技术处理。
8、参赛者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不得假冒他人投稿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9、作者应拥有参赛作品独立、完整的版权。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10、主办单位对入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结集出版、影视制作、展览、复制、媒体报道、网络传播、学术交流等事项),不另付报酬。
11、主办单位将邀请资深摄影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
12、凡投稿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五、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现金5000元
2、二等奖3名:每名现金3000元
3、三等奖5名:每名现金1000元
4、入选者30名:每名现金200元
六、作品投稿方式
2015年 4月 22日寄送文成县县前街242号大地数码徐铭先生收
七、特别提示:
1.参加活动的各级摄影家协会会员进入景区需携带摄影器材并出示会员证和身份证。
2.请参加比赛人员注意自身安全,服从景区管理人员的管理,携带保管好自己的摄影器材。
“金猴杯”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5年3月20日
[发表人:影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