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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电力建设杯 "摄影大赛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4012 发布时间:20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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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温州电力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电力人爱在温州、情系电网的豪迈激情,经研究,决定举办以“光影聚焦 电力建设”为主题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国网温州供电公司、温州市摄影家协会、温州市电力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 温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温州电力摄影协会 二、参赛对象: 电力员工和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 三、作品内容要求: 1、作品必须是温州区域内电力建设工程,温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优先。所有作品必须是反映温州市在电力建设与人们的生活关系的摄影作品,作品类别不限。 2、以摄影艺术独特的角度,充分展示电力员工在电力建设及在生态环境保护所取得的成就等相关内容和题材的作品; 四、参赛规则 1.参展作品要求立意鲜明、场景真实、形象生动、情感真切。画面语言丰富,有较强的视觉表现力。 2.参展作品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只接受纸质作品投送参评,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3、所有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作品数量不限;组照按一幅计,每组数量8-12幅。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的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的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注在作品正面。另外作品均要求填写参展作品登记表,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信息。 4、作品必须是2015年 6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拍摄的作品。 5、如果特等奖作品达不到质量要求,可视为空缺。 6、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摄影作者,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展相关活动宣传。所有入选作品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展览、推荐相关媒体发表等其他非商业用途,或在其广告、宣传及文化、商品开发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付酬。 7、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8、本次活动入选以上级别者在接到通知后须提供照片原始电子文件3M以上,以便制作展览照片、出版画册等之用。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9、作品稿酬所产生的税费由举办方代扣代缴。 10、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11、举办方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进一步补充本细则的权利。 12、本次大展所有入选作品均可作为加入温州摄影家协会会员的资格之一。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 1、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 2、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3、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2000元, 4、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 5、优秀奖50名,每名奖金300元, 6、所有获奖者,除奖金外,颁发获奖证书。 六、作品评选与展示形式: 1、作品截稿后,比赛组委会将组织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 2、优秀奖以上作品编入《温州“电力建设杯”摄影作品集(暂定)》。 七、截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止(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八、本次摄影比赛未尽事项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九、收稿地址: 参赛作品请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电力建设杯”字样,作品统一寄送至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兰江路76号“电力建设杯”摄影大赛组委会。邮编:325000 联系人: 林建敏:0577-51099185(办公室) 手 机:13676706238 李 俐:0577-51099118(办公室) 手 机:15057705529 电子邮箱:545892818@qq.com 国网温州供电公司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温州市电力行业协会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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