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入会细则(2017.6)
文章描述:
根据温州市摄影家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温州摄影家协会章程》,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条件 凡提出申请加入温州市摄影家协会的申报人,需赞成《温州摄影家协会章程》;参加温州市摄影家协会活动;年满十六周岁;在温州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然人。 二、申请条件
1.教育类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4)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3年以上。
2.创作类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5)作品在其他重大比赛或活动中获奖;
(6)在温州市摄影家协会团体会员主办的影赛中二次2幅作品以上获银奖奖项。
4.图片编辑类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5.组织类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3)任职3年以上乡镇摄影协会主要负责人; (4)对温州摄影事业做出贡献者,经两名主席团成员推荐。 6.其他: 从事与摄影相关、延伸产业类的申请人,需从事该产业3年以上,经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两位理事推荐。 三、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报送材料 (4)作品获奖,文章发表、从事相关产业等有效证明材料; (5)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详尽; (6)在提交上述材料的同时,发送电子文件至协会邮箱:821823230@qq.com。
2.申请程序 四、审批办法 1.审批时间:每年6月和12月下旬。
2.审批程序: 四、会费 1.会费标准为每年40元,每次缴纳5年。不缴纳会员者,视为自动放弃入会资格。连续5年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2.凡要求入会者,每次申请需交评审费50元,新会员收到入会通知后,还应缴纳会员证工本费50元,可将此款项直接汇往温州市摄影家协会。温州市摄影家协会在收到款项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会员证。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2017年6月1日 [发表人:影客]
相关阅读:
| ||
Copyright © 2009-2013 www.wzsyj.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温州摄影家版权所有 浙ICP备13025351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