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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入会细则
来源:  点击数:1765 发布时间:2010-9-25 
文章描述: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入会细则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入会细则根据温州市摄影家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特制定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入会细则:一、凡户籍在温州市区域内或长期生活、工作在温州的公民,赞成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会者,需本人详细填写入会申请书,并报送相关材料,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从事摄影创作人员(包括专业或业余),具有二年以上影龄(含二年)需送本人代表作品四幅,其中要有入选本会主办的影展影赛作品三幅或获奖作品二幅以及本会协办的等级奖三幅(含三幅)以上;凡入选中国摄影家协会、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全省影展影赛作品一幅及协办的等级奖一幅或入选三幅(含三幅)以上;已发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的、有一定水平的主照作品四幅以上;规格一律为10寸,在作品背面注明题目、姓名、创作时间、获奖奖级和何种影展影赛入选、发表于何种刊物、并附获奖、入选证书复印件。

2、从事理论研究、教育及辅导活动、翻译、编辑人员、摄影组织领导工作者,附上有一定成效或有较好社会影响的本人著作、讲义、译文、编辑出版的书刊、画册、工作报告或工作总结等,同时附本人摄影代表作品四幅(规格为10寸)。

3、从事摄影器材设计、研制、各种科技摄影、暗房、电脑制作、获得一定的成果或有较高水平的人员,附上有关设计资料,学术论文和摄影成品,数量不限。同时附四幅10寸摄影作品。

4、热情支持摄影事业的领导和企业家中的摄影爱好者,同时附四幅10寸摄影作品。

5、凡经我会培训,已达到中级摄影师及以上资格的;在《温州摄影家》会刊上,发表专版艺术作品的。同时附四幅10寸摄影作品。

6、上送摄影作品一律不要装裱,入会申请书电子版也须同时填写。

7、已加入省会员、国会会员,承认本会章程,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手续后成为本会会员。

 8、外地协会会员转入本会,需提交当地协会证明,填写入会申请书和提供相关材料后,方可成为本会会员。

二、申请参加本会者,由市摄协会员二人介绍,并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市直单位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可直接报送本会;凡各县(市、区)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需由各县(市、区)摄影家协会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本会。凡要求入会者,每次申请均需交评审费50元整。从2010年开始,会员评审(及推荐省会员),全年两次(六月下旬、十二月下旬各一次),希各地掌握好上报时间。

三、本会由秘书长负责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申请入会者上报的材料认真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由本会发给“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证”。新会员应缴纳会费200元(五年)。

四、申请被批准入会后,所附入会材料,随同会员登记表归入会员本人档案,不予退还。本人对会员作品、论文等入会材料,可代为提供展览、出版等用,但权益仍归作者所有。五、凡申请入会者经审核、条件不俱备,所报材料退还本人。如再次申请入会,应重新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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